婚后买房一方还贷

对于婚后买房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,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,虽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,但根据《婚姻法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,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双方对房产有共同的所有权意愿。因此,这种情况下,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而非还贷一方的个人财产。法律依据为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,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,包括房屋等不动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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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婚后买房,双方共同还贷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,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:首先,确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,因为双方共同还贷表明有共同的财产投入;其次,根据《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,夫妻双方应协商分割,协商不成时,法院会考虑双方贡献、婚姻期间房屋增值等因素进行公平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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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看,婚后买房一方还贷,另一方未参与还贷时,房产的分割需考虑房屋购买时间、资金来源及登记情况。若房屋为婚后购买,即便一方未参与还贷,通常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分割时,法院会考虑还贷方的贡献、未还贷方的其他贡献(如家务劳动等)以及房屋增值情况,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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